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导语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发[2005]17号)规定,我省2005年5月1日起实施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级统筹后对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进行调整。参保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以上一年度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企业缴费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参保职工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费;超过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费,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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