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居民申请就近办证须知

导语 黑龙江省内居民申请可以就近办证吗?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省内居民申请就近办证须知

  (一)申请对象

  我省户籍居民(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在绥化市限北林区、经济开发区)连续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可在绥化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就近办理电子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但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实施出入境证件申请特殊调控地区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申请材料。

  2、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3、如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暂住证、居住证)不满一年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受理其就近办证申请:

  (1)、在校就读的学生,由就读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或者保卫部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另,大中专学生不按暂住人口管理,不需提交暂、居住证。

  (2)、随子女同住的6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提交二代身份证(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没有固定格式,包括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子女所在单位人事(劳资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3)、本市常住居民的配偶及其子女为学龄前儿童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及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

  (4)、在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含)以上的人员,由工作单位组织(人事)等部门出具工作证明。

  (5)、就业人员,提交暂住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材料。(说明:就业人员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法人代表,可凭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办理;其他就业人员提交暂住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该人在就业地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供的,加盖其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流水情况表》)。

  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在与出具意见的单位核实无误后再做出审批决定。出国劳务人员还需要提交有派遣出国劳务资质的单位公函及主管部门公函。

  (三)、签发及证件完成时限

  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15日内完成;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5个工作日内完成;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需要核查及转调查处理的,核查及调查后做出批准签发因私出入境证件的,30日内完成。

  (四)、不予签发的情形

  1、没有二代身份证的

  2、公安人口信息中没有照片的

  3、弄虚作假骗取出入境证件的

  咨询电话:0455-831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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