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区2380套廉租房可租可买

导语 我市对市区内2380套廉租住房实行租售并举的办法,可租可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保障对象购买廉租住房,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促进廉租住房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市区廉租住房租售是将2013年3月末前市区所辖大有、紫来、爱路、吉泰四个办事处已分配的廉租住房,按照自愿原则实行租售并举。出租的廉租住房收取的标准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2009至2010年入住的廉租住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0.8元;2011至2013年入住的廉租住房每月每平方米收取1.0元。

  出售的廉租住房实行政府与购买人共有产权,可采取政府占有产权份额的5%、购买人占有95%和政府占有产权份额的70%、购买人占有30%的多种付款方式进行购买。购买人必须是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并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助证》。

  出售的廉租住房价格按照入住时间分为:2009年入住的廉租住房出售价格为每平方米880~1000元;2010年入住的廉租住房出售价格为每平方米1080~1200元;2011年入住的廉租住房出售价格为每平方米1180~1300元;2012年入住的廉租住房出售价格为每平方米1380元~1500元。

  每批次购买廉租住房合同全部签订完成后30日内,可办理临时产权证,购买人在取得临时产权证照5年内,不得将廉租住房出售、出租、转让、继承和赠与。但凡已购买廉租房的个人与家族,购买廉租房后不再列为廉租住房出售的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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